开膛玫瑰爱丽丝

茨酒红白歌会 第八棒 《有点甜》

*选歌:汪苏泷《有点甜》让我写甜文你这是难为我胖虎

*希望还能看出和上一棒的联系……


(上)

如果用四个字形容一下本大爷与茨木的故事,那大概是“见了鬼了”。

本大爷是个多挑剔的人我自己也清楚,多少校花校草都没入得了我的眼,偏偏眼前儿的这个白毛可以。不但入了眼,还霸占了不短的时间,此事家里的沙发和床都可以作证,它们遭受的折腾只比本大爷少那么一点儿。不过,说是折腾,我承认,我也……乐在其中。

不知道为什么,本大爷一直对这个家伙有一种该死的接纳感,就好像我们认识了几千几百年似的。可不管怎么搜肠刮肚,也想不到到底是在哪里曾经见过,总不会是歌儿里唱的那样,“啊~在梦里”吧?(注:《甜蜜蜜》)

哦不,别说曾经见过的事儿了,就连这次,我俩是怎么遇到的,怎么开始恋爱的,本大爷也统统记忆模糊了。莫不是近来假酒喝多了?毕竟适量饮酒是好药,过量饮酒是毒药,本大爷也不得不开始相信这些老头子养生的格言了啊。

在这之前,本大爷还从不知道自己还能喜欢男人,明明脑子里还有追逐红叶失败的记忆……不过纵然没有确切的证据,但本大爷觉着,一定是那时候沉浸在情伤里,太放松心防,才会被茨木这个家伙趁虚而入的,一定!

说来也丢人,在能追溯的最远一次和茨木的见面的时候,我们就好像就已经在一起了。本大爷清清楚楚知道他叫茨木,爱吃苹果,爱喝热巧克力,食肉动物,看到整盘蔬菜脸都会绿(很奇怪,这也是我自己的爱好),浑身的毛发都是白色,倒是喜欢穿深色,做爱的时候也喜欢主……——不,你刚刚什么都没听到——而他也清清楚楚知道本大爷的各种资料,本大爷提过的事他都牢牢记着,但我要没有主动提,他倒也不会死缠烂打的问,这一点倒是非常不错。本大爷讨厌刨根问底,你看得出来吧?……看不出来?那就闭嘴。

那天是一个大雨天,本大爷下了地铁总觉得少了什么,突然想起拎在手里的保温杯落在了地铁上,转回去看的时候车都出站了,只能硬着头皮去办公室,到了门口,摸遍了全身的兜才确认钥匙落在了家里,好不容易找备用钥匙开了门,发现公司热水机坏了,所有同事都在喝凉水……天知道,本大爷那天正好在感冒,浑身还哆嗦呢,喝凉水?他妈不如辞职啊!正准备去辞职的时候有个人堵在我的过路上,他手里头拎了个小加热壶,还买了一杯热巧,最后把这些连着家里钥匙一起搁在我桌子上。本大爷当时脑子一抽,抬头看见他就是一句“茨木你来的正是时候——”

说真的当时本大爷真觉得全世界都亮了,救世主,这小子就是个救世主。

当时他手里的伞上还滴着水,头发也沾湿了,听我这么说,立刻就兴奋地回了句,“那当然,随时为挚友效劳!”本大爷也很顺手地摸了摸他头发,手感跟隔壁的大白狗似的,毛茸茸热乎乎。然后他就不管周围有没有人,凑上来亲了本大爷一口。当时我也没觉得有什么不对。当好不容易说服他回家等我并且已经走了之后,本大爷冷静下来才想到,他是谁啊?

冒出这种想法以后自己都觉着不靠谱,仔细想想,昨天我俩好像还上床来着,翻来覆去兴致勃勃地搞了好几回,本大爷精疲力尽去洗澡出来没擦干就吹空调,才感冒的啊。这家伙怎么也不知道个节制,明明跟他说了第二天本大爷还要上班的!

晚上下班他再没让本大爷挤地铁,说要开车来接。本大爷坐着副驾驶抱着公文包看他开车,突然就想摸摸他的右手。茨木说怎么,挚友想开?这种活我干就行了,毕竟晚上还要麻烦挚友嘛。本大爷就骂,麻烦个屁,再胡说八道晚上给我滚书房睡去。

下车的时候,他接过我的公文包,我也自然而然地给他了。本大爷看着他的这辆车,突然想不起是什么时候买的了。我问他,茨木,咱俩同居几年了?

而茨木显然是很紧张本大爷的,他立刻过来抓着我的手——说实在的这种抓法太肉麻了——说,挚友你该不会要失忆吧,这两天尽问些怪话……不然明天请个假,我陪挚友去医院瞧瞧吧。

本大爷讨厌医院,他不是不知道,今天竟然说这种话。我就说,不去不去,失什么忆,问问不行啊。

茨木松了口气,但是还没放开我的手,好像还借机摸了好几把。没出息的样子,真不愿承认他是本大爷的同居对象。不过,为了奖励他今天的及时赶到,以及小小补偿刚刚我的问题给他带来的紧张,我还是同他约了下周末一起去海洋馆,听说海底通道开放了,抬头能看见白鲸游过去。茨木内陆地区长大的,一直想看海。等夏天再带他去海滩吧,到时候叫他好好看看本大爷海滩装的杀伤力。

夜里折腾完,倒也没立刻就睡,我叫他讲我们之前的事来听,虽然是真的不记得了,但为了免教他担心,我只好摆出一副考校的样子,他才倒豆子似的说起来。

说实话,茨木这家伙,平时看起来一副不太会说话的样子,讲起这种玩意倒是一套一套的,本大爷听得目瞪口呆,明明平平常常的事儿,放他嘴里就跟粉红的爱情传奇似的,在吹捧本大爷的时候更是各种离奇的修辞层出不穷,什么“酒吞好比我感情沙漠里突然开放的玫瑰”、什么“酒吞美好得让人想天天追着他唱情歌”,平心而论,肉不肉麻?

当然肉麻。

不过偶尔听听也挺有趣的不是吗。天下应该再没有第二个人能像他一样对本大爷既肉麻又真诚了。说到这里,有点困了,茨木讲完故事又开始说什么餐厅里头出了个什么龙虾披萨,可好吃了,要拉着本大爷去试吃……

嗯,随他便吧,干人和被干都是力气活啊,本大爷浑身发酸,可要先睡了,有什么,明天再讲吧,只要本大爷别一早起来就失忆忘了他是谁(笑)


(下)

我知道你已经清楚我在冥界的事情了,但你决不许告诉挚友,否则,会怎样,你应当有所觉悟。挚友他是我拼了命亲自护送到人界的,理应平平安安一世又一世活下去,至于我,我虽然一直有着想和他共同生活下去的欲望——但我知道,有些事情,强求也未必有多少用处,但不强求,就一点都没有。

拿我这次来说吧。同冥河做完交易的时候我就知道大概是没希望了,虽然受白猫之梦的感召,后悔之前做的决定,还一念之差想要冲破冥河之约直接回人界去找挚友——可约定就是约定,命运之轮已经开始运行,凭我一己之力,就算找到了他,说不定也会继续被冥河盯上,到时候挚友的平静生活不就被打破了?这可是决不能被允许的。究竟该如何做,我心中也没准确的计较,但想见他的欲望 却日渐强烈。

终于,我在冥界大闹了一场,就凭借我不是冥界中众多毫无重量的死灵,而是自愿堕落的生魂,带有死灵无法想象的力量,更何况,我这条灵魂,也就是“我”本人,曾经是大鬼茨木童子啊——你能想到我的鬼手在地狱搅起的混乱吗?

事实证明,这一招还挺有用的。我答应不再胡闹,条件是人界一日游——你没看错,就是一天。你惊讶什么?你不知道酒吞有多好,你就不知道这一天有多珍贵。

阎魔太会算计,多一天我也要不来了。况且……日子越久,越容易露馅。只要我用法术把这一天的记忆延长不就好了?让如今已经是普通人类的酒吞,觉得我一直和他在一起,过去也是,未来也是——不是很好吗?他平安就够了。

虽然有的时候敏锐的挚友会发现我的漏洞……那也不要紧的,他的敏锐本来就是他性感的一部分。

这一点都不残忍,你想想,很多人类和自己的配偶一辈子的感情,不也就是靠年轻时候那几年的爱情维持的么。我相信这是一个好的决定。

那么挚友,享受我们在一起的记忆吧。也愿你平安到老,你下来的时候,也许还会见到我。到时候我必倒履相迎,再用力拥抱你到我的骨子里。


“用时间/去思念/爱情有点甜/这心愿/不改变/爱情有点甜”

——《有点甜》


*注:前文写到,茨木和冥河做了交易,为了送酒吞到冥界牺牲了自己的灵魂。但是他又反悔了想去见酒吞,就跟阎魔商量出了一天,去阳间陪了酒吞一次。之前和之后的记忆都是茨木捏造好的,身为人类的酒吞不会发现的。之所以有这种脑洞是因为歌词中关于雕刻爱情、“我是米开朗基罗”的部分,很容易联想 爱情的甜蜜是茨木作为雕刻师来雕刻出来的……再说了要是一直在一起为什么还要“用时间去思念”……

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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黑化小学生(?)擅长凄凉的纯爱和滑稽的纯爱,以及把去幼儿园的车开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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